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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消炎镇痛膏等药品不按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药品管理
2008-05-28 09:27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消炎镇痛膏

等药品不按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药品管理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分别复函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认真核对,北京羚锐卫生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消炎镇痛膏”处方中不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成分的药材;山东烟台荣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肛泰、肛泰栓、肛泰软膏处方中盐酸罂粟碱不属于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上述四种药品可不按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药品管理。           (朝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科)




 关于氨酚拉明片等
8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的通知

国食药监安[2008]14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和《关于开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评价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4101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审定,氨酚拉明片等8种药品(其中化学药品5种、中成药3种)转换为非处方药。现将上述8种药品名单予以公布如下:

 一、化学药品

序号

药品名称

规格(组成)

分类

1

氨酚拉明片

每片含盐酸苯海拉明25毫克、对乙酰氨基酚500毫克

甲类

2

盐酸曲普利啶胶囊

2.5毫克

甲类

3

酮康他索乳膏

每克含酮康唑10毫克和丙酸氯倍他索0.25毫克

甲类

4

甘露聚糖肽胶囊

5毫克

甲类

5

氨酚曲麻片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200毫克、水杨酰胺100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咖啡因15毫克、盐酸曲普利啶1.2毫克

甲类

  二、中成药

序号

药品名称

规格(组成)

分类

1

养血清脑丸

每袋装2.5

甲类

2

柴胡滴丸(薄膜衣)

每袋装0.551

甲类

3

小儿七星茶口服液

每支装10毫升

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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